何享健科學基金

HE SCIENCE FOUNDATION

關於何享健
青年科學家項目

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一、關於基金和項目

何享健科學基金是由美的集團創始人何享健個人出資30億人民币於2023年5月設立,依托於廣東美澤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由佛山市順德區美澤科學發展中心承辦的公益性基金。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是何享健科學基金目前開展的資助項目之一。

二、宗旨

鼓勵和支持處於職業生涯早期的青年科學家在應用基礎研究領域實現重大突破,以解決人類社會未來幾十乃至百年共同面臨的挑戰。

三、原則

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堅持公益性原則,項目的提名、評審和授予秉承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專家評審的獨立性、專業性、權威性。

四、目的

爲保證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評審的客觀嚴謹、公平公正、組織規範、評審流程順利運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項目

五、項目設置

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面嚮醫學與生命科學、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智能科學領域,每年評選總數不超過30人。

六、資助對象

1、已取得博士學位。

2、在中國高校、科研院所全職工作的青年科研工作者。

3、被提名當年,參評人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女性候選人放寬至38周歲。臨床醫學專業背景的被提名人統一放寬至40周歲,女性候選人放寬至43周歲。

4、在科學探索、技術突破、工程實踐方嚮中從事創新應用研究及交叉應用的研究及實踐者,研究成果應用於醫學與生命科學、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智能科學領域。

七、資助金額

何享健青年科學家單個項目的資助金額爲200萬元人民币,分3年進行資助。

第三章 組織管理

八、理事會

理事會爲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的決策機構,負責確定評審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人員,年度資助預算及獲資助人的審批。

九、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由學風優良,具備較高學術水平的資深科學家組成,負責項目的具體評審工作。

十、監督委員會

監督委員會由财務、法務、審計、公益等專業人員組成,負責項目評審過程中的審計監督工作。

十一、秘書處

負責項目評審的組織及日常管理工作,保障項目評審的順利進行。

第四章 提名

十二、參評人産生方式

參評人由何享健科學基金定嚮邀約的提名機構進行提名,提名機構對提名内容的真實性負責,對科研規範的符合性進行審查,並確保符合保密規定。

第五章 評審

十三、評審周期

評審時間一般爲每年2-6月。

十四、評審流程

評審流程按照“提名機構提交材料-秘書處形式審查-同行評審專家評審-評審委員會評審-理事會審批-獲資助人名單公佈”嚴格執行。

十五、評審標準

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從參評人的科研成就、科研潛力及未來研究計劃的應用轉化價值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十六、獲資助項目公佈

獲資助項目信息將在何享健科學基金官網公佈。

第六章 授予

十七、授予方式

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由理事會進行授予,獲資助人簽署《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資助協議》。

第七章 撤銷與撤回

十八、撤銷與撤回

根據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評選標準,即使授予,若遇以下幾種情況,何享健科學基金對是否撤銷該資助、稱號,是否收回資助金額作出評估,並按評估結果執行:

1、獲資助者所公開發表言論、論文、作品等不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違背科研誠信和倫理,含有色情、歧視、暴力、仇恨、種族主義等違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2、獲資助者被發現有國籍、學歷、學術成果、年齡等重要信息謊報或造假行爲;

3、違反本人簽署生效的《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資助協議》等。

第八章 附則

十九、披露與回避

評審人應及時、主動披露與參評人的提名、競爭、同事、師生、親屬等關系,並依據情況由理事會及監督委員會共同決定是否應進行回避。

二十、保密

所有涉及參與項目資助運行、評審等工作的人員,均負有對何享健青年科學家項目相關信息的保密義務。

二十一、章程公佈、修訂與解釋

本章程由何享健科學基金修訂並負責解釋,理事會擁有對章程的最終解釋權。

二十二、章程生效與執行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何享健科學基金
2026年11月